六是数字化赋能。数字化赋能沉浸式乡村打造有赖于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其资源优势,对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挖掘活化,从而创作并传播一批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规划开发相关体验项目,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消费、地域品牌形象塑造、特色农产品销售。
七是其他文化产业赋能。结合各地文化资源禀赋,针对性培植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文化业态。具体包括推动乡村茶、中医药、美食等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特色文化制造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推动优秀农业文化展示区建设,运营具有乡土特色的艺术节展等。
八是文旅融合赋能。走相关文化业态加沉浸式乡村旅游深度融合的发展路径,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有机结合,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在具体举措上,提出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行动,培育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依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支持有条件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农耕文化体验场所,全面推进“创意下乡”等。
综上,以合情项目为依托、以合适人才为主导、以合理传播为窗口,方能打造出重点突出、重心明确的沉浸式乡村蓝本。
一是合情项目为依托。项目的平铺需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契合。与《意见》中指出的“乡村建设中的各类文旅项目应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文化、创意内涵,避免‘过度地产化’对乡村地区带来的负面效应”同理,沉浸式乡村的打造过程也应顺应乡村自身的文化气韵与其发展客观规律,重点挖掘乡村本身的特色与潜能,而非填鸭式、公式化地套用生硬的公式、框架规划其未来发展。
二是合适人才为主导。这里的人才因从内外两方面来统筹考虑。一方面从内部人才来说,应提高乡村当地居民的文化素养与受教育水平,重视具有当地特色的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以及文旅融合相关要素发展,将之融入居民生活,提供学习条件,从而培养出当地特色文化传承人;另一方面从外部人才来说,应积极打通农村同企业、高校、社会各界人士合作的高墙,广泛吸纳外部人才资源,为乡创团队引流。从而达到《意见》中指出的“通过各种政策举措吸引相关从业者、高校毕业生、返乡小镇青年、企业家等各方人才走进乡村”之效果。
三是合理传播为窗口。互联网、短视频、联名手游等均可作为理想的对外传播窗口。一方面镜头的记录能够将乡村的文化景观传送到千家万户,产生社会效益,另一方面,积累一定的流量与点击量后,也可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电商运营,输出有乡村当地特色的产品,拉动经济效益。同样立足于互联网、大数据下的新时代,利用店商品台上产品的月销量、好评数、观看人数、点赞数等数据,经营者能够以一种直观化、可视化、数据化的方式第一时间了解对相关产品的反馈,从而根据用户反馈调整产品的产出配比,优化产品结构。